Google
      
发新话题
打印

悬疑恐怖类文学

悬疑恐怖类文学

说说``
     爱伦坡~~`
说说
    史帝芬。金
乜許-錯開ㄋ旳東覀,  皒們蒖旳应该遺忘ㄋ.曲終/亼便散。
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生于1809年1月19日,卒于1849年10月7日,是19世纪美国文坛上一位伟大的作家,他的作品风格独特,语言和形式精致、优美,很难将他的作品归为某一个流派,但是“唯美”[aesthetic]这个词可以用来形容他所有的作品以及他本人。坡最大的成就在于他的文学思想和理论,他的推理和恐怖小说最广为人知,而坡最看重的是自己的诗,可惜在当时其中无论哪一样都没有获得应有的评价,被19世纪评论界排斥的坡对自己却毫无怀疑,他在散文诗《我发现了》[Eureka]中写道:“我可以花一个世纪来等待读者……”。不过据了解当代美国人仍然看不上他。

  1809年1月19日爱伦·坡出生于
波士顿[Boston],父母均为演员,家中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其出生后不久父亲离家出走,两岁时母亲病故,三兄妹分别被不同的家庭领养。领养坡的是一个较富裕的烟草商,他6岁时随养父母至英国,1820年回到美国里士满[Richmond],这期间坡始终收到良好的教育,他在语言及戏剧方面的成绩出众,并已经开始尝试写作诗歌

  1824年,坡在心理上承受双重打击,生意倒闭的养父脾气暴躁;暗恋的一位女人病故,为此,坡后来作了一首诗:《至海伦》[To Helen]。第二年,坡的养父因为继承了一笔遗产而重新富裕,坡与一名8岁少女私定婚约,但双方家长都强烈反对,最后此婚约被少女的父母废除。17岁时,坡的养父将其送入
弗吉尼亚大学[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但只给他三分之一的学费,在经济上受困的坡并不像他的一些同学那样去工作,年轻的他选择了赌场,但毫无经验的成为了失败者,而他的养父严厉的拒绝替他还那笔债务。入学不足一年,坡辍学,回到里士满。第二年3月,坡离家出走。

  1827年5月,坡在波士顿以“埃德加·A·佩里”[Edgar A. Perry]为名应募入美国陆军。同时,波士顿的一家小出版社出版了坡的第一本诗集,其中共收入10首诗。同年11月,坡所在的军队前往
南卡罗来纳州守防。1829年,坡的养母去世,坡退伍,当时怀有成为职业军人志向的坡写信请养父帮助他进西点军校[West Point],并希望养父能够资助他的第二本诗集的出版。对此的回答是否定的,虽然如此,同年12月,坡的第二本诗集仍然由巴儿的摩[Baltimore]的一家出版社出版了。

  1830年5月,坡进入西点军校,在校中以其讽刺诗闻名,坡甚至还写信讽刺他的养父,最终其养父与他断绝关系。不忍军校刻板压抑的生活,坡常常故意违反校规,1831年1月受军事法庭审判后被开除。接下来的几年,坡住在姑妈家,教表妹弗吉尼亚念书。1833年,坡的一短篇小说《瓶中手稿》[Ms. Found in a Bottle]获
巴尔的摩《星期六游客报》举办的征文比赛的一等奖;另外,《罗马大圆形竞技场》[The Coliseum]则获诗歌类比赛中的第二名。

  据《但丁俱乐部》透露,他的书曾和惠特曼一起被美国某处强退,有个叫郎费罗的蹩脚诗人,和他的势力集体(一群蹩脚诗人)一起资助过他穷困潦倒的晚年,但是爱伦坡仍然毫不犹豫地揭露他们对他的剽窃,最著名的一篇叫做《郎费罗及其他公抄》于是他们都恨他,最后,他咯屁了,他们还到他坟前去侮辱他。骂他忘恩负义。

  其后,波德莱尔,西区柯克,等人又对他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剽窃和抨击,不过幸亏他那时已经死了。
  波德莱尔当然是个无病呻吟的白痴,爱好热带有色人种的女性,西区柯克还不错,但最后他被古龙疯狂剽窃和抨击
  福尔摩斯当然是全部剽窃爱伦坡的,什么“英语中使用最多的字母是E”,还有脾气,性格,抽鸦片和热爱艺术。
  柯南道尔就是靠完全彻底的剽窃来成就自己的名声的。甚至许多台词都是抄袭爱伦坡的。不过历史证明了他确实是个垃圾。
  而爱米莉·勃郎特的《呼啸山庄》也填充着一些爱伦坡的影子,当然,只有一些些。但这个女人很牛逼,把男2号的名字用了爱伦坡的名字,然后把自己的家庭纠纷以及修女学校对自己的迫害写的象一出宫廷阴谋剧,当然,这和英国历史的某写侵向是分不开的。但她在世界推理史上仍然占据着不可磨灭的地位。在她面前,其他倭寇的名侦探几乎全部都可以去死了。 而她的姐姐简爱,和哥哥波兰威尔,加起来连她万分之一都不如,最小的妹妹安妮,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出书,让大家笑话她。     
  儒勒·凡尔纳  曾在他的《隐身新娘》里把自己比喻成爱伦坡,并认为自己已经超越了爱伦坡。但实际上他那逻辑很白痴,更何况如果万一那女的被隐身了,她的衣服怎么办?难道她一直是裸体的?
  而倭国的著名乱伦侦探写手——凌十行人,也反复在他的《黑猫馆》里引用爱伦坡的故事,并拿那个恋妹狂的老教授杀死12岁侄女理沙子的故事来影射爱伦坡以及另一部意大利恋妹电影,女主角也是12岁

  爱伦坡曾经娶过一个50多岁的寡妇,那寡妇是他的FANS,但最后,那寡妇觉得他没有神秘感了,就把他甩了。
  爱伦坡一怒之下发誓再也不娶爱好文学的女人,然后就和13岁的表妹结婚。         

  1834年3月,坡的养父逝世。虽然坡的小说和诗歌都开始
崭露头角,但他的经济仍十分拮据,评论家约翰·P·肯尼迪[J.P.Kennedy]很赏识坡的才华,他不仅借钱给坡还将坡介绍给月刊《南方文学信使》的出版人托马斯·怀特[T.White],坡从1835年开始为《南》供稿,凭其犀利的笔调赢得了大批读者青睐,后受聘为《南》的助理编辑并负责书评专栏。1836年,坡娶表妹弗吉尼亚[Virginia]为妻。次年,由于薪金及主编权力范围与怀特不合而辞职,后迁家纽约。之后连续几年,坡没有谋到编辑的职位,他作为自由撰稿人先后为几家杂志供稿,但过着极为拮据的生活。

还有什么不可以忘记的呢?
1841年4月,坡成为《格协厄姆杂志》的编辑,首次发表推理小说,之后结集出版《怪异故事集》[Tales of the Grotesque and Arabesque]。这期间坡希望能够创办一本杂志,1842年从《格》辞职。1843年为《先驱》供稿,6月,短篇小说《金甲虫》[The Gold-Bug]在费城《美元日报》的征文比赛中获奖,由于该篇小说被大量转载,坡变得出名,他的作品顺利的被出版,并受邀作巡回演讲。之后几年,坡的事业较为顺利,1845年成为《百老汇杂志》的所有人,但由于一些个性强烈的评论而受到反对,致使名誉受损,被认为没有道德、神经错乱。1846年,在各方面受阻的坡结束了《百》,携病重的妻子兼表妹搬至纽约郊外。坡同样患有病疾,但仍坚持写作,并强有力的反击那些诽谤他的人。

  1847年1月30日,弗吉尼亚去世,深爱妻子的坡受到严重的打击,更加
无可救药的酗酒使其精神受到严重损害。之后的两年中,坡曾有过一两段爱情,但都没有结果。1849年10月7日,坡因为脑溢血去世。
享年40岁,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佬。他和林肯差不多同一天生,然后那时政治大环境就是南北战争,
——————————————————————————————————————
  陈良廷
  萧伯纳曾声称:“美国出了两个伟大的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和马克·吐温。”但是,在美国文学界再也找不到一个比坡更加命途多舛的大作家了。他的一生大多在同命运搏斗的逆境中度过。一八四九年十月初,坡连续几天处于谵妄状态,弥留之际大呼“上帝保佑我!”就此饮恨以终。这一呼声凝聚了他对坎坷半世的悲愤。
坡的一生穷愁潦倒,不仅备尝辛劳忧患,而且受尽人间白眼,不断遭到明枪暗箭的中伤。无论  在他生前也罢,死后也罢,在国内都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外界对他的评价也褒贬不一。在了解他的人心目中,他是杰出的诗人,天才的短篇小说家;但在那些对他的作品、人格和私生活抱有成见的人眼里,他却是叛逆和疯子,甚至是酒鬼和瘾君子。其实,根据大量材料看来,他对所爱的人始终和蔼可亲,一片至诚;只有对那些所恨的人,他才态度高傲,寸步不让。不管怎么说,他在美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总是无可争辩的,他对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作出的贡献也是抹煞不了的。
  要研究美国文学,对爱伦·坡的作品不可不了解,而要了解他的作品,首先应该了解他的一生。
  爱伦·坡于一八零九年一月十九日生在波士顿一个流浪艺人的家庭里。母亲原籍英国,名叫伊丽莎白·阿诺德·霍普金斯,才貌双全,能歌善舞,演过不少莎士比亚名剧的女主角,如奥菲丽亚和朱丽叶等。父亲原籍爱尔兰,名叫大卫·坡,是巴尔的摩一个小商人的儿子,原学法律,爱上伊丽莎白后,改行演戏,夫妇双双奔走江湖,勉强糊口。他们生了三个孩子,埃德加是老二,最小的一个是女孩子。为了挣钱养家,伊丽莎白在生下埃德加还不满半月就上台演出。大卫平庸无能,演戏不受欢迎,因为他本来就是个律师,而不是个演员,一家五口长期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精神苦闷,就此喝上了酒。有一天喝醉了酒跟妻子口角,负气抛下妻儿出走,竟不知所终;一说他在坡周岁时就死于纽约。伊丽莎白一个人拖了三个幼儿随剧团流浪四方。在一八一一年,她积劳成疾,一病不起,就此溘然长逝。幸亏未几三个孤儿各有善心人收养。当时埃德加仅三岁,由他的教父,里奇蒙一个家道富裕的烟草出口商约翰·爱伦领养,并替他改姓为爱伦。但他对这个姓很不喜欢,成人后仍经常署名为埃德加·爱·坡。
  幼年时,他随养父住在里奇蒙。六岁时,全家迁居英国。最初在苏格兰度过几个月,后来一直住在伦敦,先后在杜博夫人开办的寄宿学校和斯托克·纽因顿一所由勃兰斯比神父办的私人学校念书,打下古典文学知识的深厚基础。五年后,爱伦一家回到里奇蒙来,坡又在当地学校念书。幸喜他天性聪颖,博闻强记,学业成绩门门优异,体育方面也都在行,举凡击剑、骑马、游泳,无一不精。他对拉丁文和法文很感兴趣,又喜欢涉猎历史、物理、生物和天文,精通数学、化学和医学,酷爱拜伦、雪莱、济慈、摩尔、柯勒律治等大诗人的作品,甚至还学会了用拉丁文写诗。(拉丁文就是古代英语的一个分支,我都会一点了)真可以说得上是个奇才。(这说明他是个有钱的婊子)
  在家中,只有养母对他还多少有点疼爱和关怀,而养父是个刻薄吝啬的商人,对音乐和诗歌一窍不通,当然无法理解他这个不正常的儿子,因之父子感情一向不和。(他们要是合得来那就完了。一颗巨星就陨落了。)他也格外希望得到他人的同情和爱了。中学时代曾暗恋一个玩伴的母亲简·斯蒂恩·斯塔那德,未几,她就病故。他伤心之余,写了一首悼诗:《致海伦》,流传至今。(他同学一定恨死他了。)
  十七岁时,坡进弗吉尼亚大学,就此结束少年时代。养父本十分苛刻,只给一点生活费。他自幼受的教育和父母的演员熏陶,让他自居南方贵族,大学里结交的一批又都是婊子养的富家子弟,放浪形骸,经常聚赌酗酒。他沾上恶习,欠了一屁股赌债,而且还沾染酒癖。养父骂他交友不慎,行为失检,要他退学。他在大学里还没满一年,就回到里奇蒙,当发现少年时代的恋人莎拉·爱弥拉·罗埃丝特已经准备另嫁他人,受的刺激就更大了。原来他俩早就相爱并私订终身,坡上大学后,两人不断有情书来往,但都被养父扣留,双方产生误会,才酿成悲剧。这时养父在外有了几个情妇和孩子,他在家里再待不下去,就毅然出走,前往波士顿谋生。《幽会》的灵感就这么来了
  在波士顿,他靠了印刷商卡尔文·托马斯的帮助,出版了第一本薄薄的诗集,书名《塔默兰诗集》,作者署名:波士顿人。这些诗歌都是模仿拜伦和摩尔的,开本很小,定价一毛二分半,可根本没人要。
  这位青年诗人身无分文,又举目无亲,只得化名埃德加·潘莱入伍当兵。显然他对从军经历感到羞惭,因此后来一直诡称他在此期间正出国参加希腊独立战争,还到过俄国。实际上他驻扎在国内南卡罗来纳州和弗吉尼亚州一带。一年半后就擢升为军士长。一八二九年,他的养母去世,他请假回家奔丧,随即退伍。到了巴尔的摩,设法出版他的第二本诗集《明星,塔默兰小诗》。他在姨母玛丽亚·克力姆太太家住了一阵子,当时同住的有姨母一个七岁的女孩弗吉尼亚和埃德加的大哥威廉,后来威廉因肺结核而死。小妹妹罗珊莉在襁褓时就由里奇蒙一份人家领养,瘦弱可怜,弱智。一家子人的遭遇都很悲惨。
  二十一岁,养父对他提出继续资助生活的条件:要他进西点军校深造五年。他答应了。也对军事科学有兴趣,所以入学后理论成绩突出。只是受不了军校中的那些老兵的虐待和性侵犯,经常旷课缺勤,开小差,被人用军法为借口折磨,以玩忽职守的过失开除出校。这时是一八三一年早春。他又到了纽约,在当地找到一家书店出版了他第三本诗集:《埃德加·坡诗集》。一八三三年,他又回到巴尔的摩,以《瓶中手稿》得了巴尔的摩的《星期六游客报》短篇小说一等奖一百元。这笔奖金救了他的命,并帮他正式走上从事文学的道路。
  一八三四年三月,他的养父逝世,家产都被几个嫡亲子女瓜分一空。他分文未得,只身来到里奇蒙,当了《南方文学信使报》的助理编辑。生活的孤寂凄凉,情绪抑郁,只得借酒解闷,一度竟想自杀。亏得后来克力姆太太母女俩来跟他同住。一八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他就和刚满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结了婚。(当然,在印第安,女孩们到了13岁正好要嫁人。)
  坡同她的结合此起外界议论纷纷。毫无疑问,他是真正爱她的,这点从他们的通信中看得出来。便他一直称她为“小妹”,可能他娶她只是因为要得到克力姆太太的照顾,因为他在岳母身上看到了毕生寻求的母爱,他需要一个温暖的家族,需要有个知疼知热的贴心人。据说,坡婚后因双方年龄相关太大,性生活并不美满,但这只是捕风捉影的猜测而已。
  他在《南方文学信使报》工作将近了一年半,发表了一些自己写的小说、诗歌和新书评介等等,但都是混饭吃的作品。一八三七年一月,他因饮酒过度,健康受损,影响编务,老板对之不满,他只得离职。二月,全家迁居纽约,总算为他唯一一篇中篇小说《阿瑟·戈登·庇姆述异》找到出版商。这是一篇写一艘船在海上遇难的惊险故事。书出版后也毫无销路。
  一八三八年,他又举家迁往费城,找到一份当文章枪手的糊口工作,替当地一个出版商把一本早已绝版的贝壳学论文改成课本。坡就做了文抄公,有些章节大段照抄。这在皮的卖文生涯中也并非仅有的一次,他的诗歌理论有些就照抄柯勒律治的,甚至字句都没改动。但坡对别人的剽窃行为却深恶痛绝,有一次他甚至批评朗费罗是文抄公,由此可见坡这种斯文扫地的做法也是违背他本意的。(哼,当然应该批评,为什么不批评!这本来就是罪恶的行为啊。不要以为他只有一个人,没有人站在他的一边就可以随便欺负他!)
  不久,坡又当上《绅士杂志》的助理编辑。《鄂榭府崩溃记》和《威廉·威尔逊》就是先后在该刊发表的。不到一年,因同主编布尔顿意见不合而离职。在费城找到一家出版商出版他的短篇小说两卷集,书名:《怪诞故事集》,所得报酬仅几本分送友人的赠书。
  一八四一年,他又当上了《葛雷姆杂志》的编辑,发表了他的推理小说《毛格街血案》。此文问世,标志了侦探小说的诞生。
  接着,他又发表了《大漩涡底余生记》、《红死魔的面具》和一些重要文艺理论,也许这段时期 他一生最得意的。《葛雷姆杂志》销路大增,每期从八千本一跃为四万本,而编辑年薪却仍为八百美元。
  一八四二年一月,弗吉尼亚唱歌时,血管破裂,坡大为痛苦,但仍能发愤写作。杰作如《玛丽·罗热疑案》、《陷坑与钟摆》、《泄密的心》、《金甲虫》、《黑猫》都是这一时期的作品。后来,他又说服费城一家出版社出版了他一卷短篇传奇集,定价低廉,印数极少,照例毫无销路。
  当时他最大雄心就是自己办一本刊物,他草拟一份计划,广为散发,苦于无人支持。一八四四年四月,他再度前往纽约游说,并将一篇描写乘坐汽球横渡大西洋的幻想小说给了《太阳报》,该期报纸竟然因此销售一空,他所得稿费仍寥寥无几。
  不久,坡在现名百老汇的勃朗明台尔路租下一所木屋,安了家。他就在木屋里写出他的著名诗篇《乌鸦》,一八四五年在《晚镜报》发表,引起各界注意,并在该报参加工作。未几又转入《百老汇日报》,这份新创办的报纸因销路不佳大大亏空,坡趁机接管,结果搞得一败涂地,这个创办报刊的美梦才终于破灭。尽管如此,这一年他的成绩还是可观的,出版了一本短篇小说选集,一卷题名《乌鸦集》的诗选。可惜仍旧一贫如洗,他妻子亟需治疗,也始终无钱延医。最后就死了,
  一八四六年他举家迁往纽约郊区福德姆村。夫妇双双患病,到了冬天,连买煤的钱都没有。弗吉尼亚睡在一张稻草铺的病榻上,没有被褥,只有一幅白被单。天寒地冻,她裹了丈夫的旧大衣,胸前抱着一只玳瑁色大猫,才取得一丝暖气。有人在报上替坡募捐,这时弗吉尼亚已病例入膏肓,在一八四七年一月三十日默默离开人世。他肠断心碎,精神更加失常,不断出现幻觉。此后坡已没有什么精力创作,仅写过一篇阐述他宇宙观的散文诗《我发现了》,还写过两首著名的诗,一名《乌拉吕姆》,一名《钟声》。
还有什么不可以忘记的呢?
一八四八年九月,坡到普罗维敦斯向一个比他大五岁的寡妇莎拉·海伦·怀特曼求婚,她对文学也很感兴趣,他在一八四五年认识她以后,不时互通诗文。但女方家庭(主要是她的儿子和女儿)竭力反对,坡追求未遂,十一月间他买了鸦片,到波士顿企图自杀,没有死成反而大病一场。复元后他继续追求,怀特曼太太答应只要他戒酒就同他结婚。谁知临近喜日,他听了几个青年怂恿,又喝得烂醉,怀特曼太太受到多方面的压力,只得取消婚约。坡气愤之下发誓今后决心不再同任何爱好文学的女人来往。曾几何时,又向另一位有夫之妇南茜·里奇蒙太太(安妮)和纽约一个女诗人莎拉·安娜·刘易士表示爱忱,都未成功。不久,他到里奇蒙和诺福克讲课,不意遇到少年时代的情人莎拉·爱弥拉·罗埃丝特,当时她已成富孀。他丧偶之后十分苦闷,亟需异生安慰,便向她求起婚来,她也欣然同意。九月二十七日,他回纽约准备婚事,并决心戒酒。
  不料到了十月三日,他又喝得酩酊大醉,倒臣巴尔的摩街头,人家把他送往华盛顿大学医院,他一直人事不省,等他苏醒过来,就对空胡言乱语,挣扎了四天,在十月七日清晨五时结束了这坎坷的一生。后来他被安葬在巴尔的摩威斯敏斯特教堂公墓,陪伴他长眠地下的是他的爱妻弗吉尼亚和岳母克力姆太太以及祖父大卫·坡。
  虽然坡与世长辞了,但他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安息。刚逝世两天,尸骨未寒,《纽约论坛报》就出现一篇署名路德维希的悼文,对他极尽恶毒攻击之能事,指责他是无可救药的酒徒,毫无道德观念的恶棍,生性骄横,气量狭窄,善妨易怒,简直一无是处。说来奇怪,向坡施放这支毒箭的竟是坡生前指定的遗稿保管人鲁弗斯·格里斯伍尔德,此人本来无才无德,偏偏对坡又妨又恨,竟借纪念之名,行抹黑之实,还乘受编选爱伦·坡选集四卷本之际,篡改坡的书信,有些作品更出于他的仿造。坡对自己的作品原极认真,一再进行修订,但格里斯伍尔德却发表了坡未经修订,有舛误的作品;甚至以权威身份,编写了不符事实的爱伦·坡传记,使出种种卑劣手法来破坏坡的声誉,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尤其在英国,多年来读者一向把格里斯伍尔德当作研究坡作品的权威作者,自然对之深信不疑。当时围攻坡的还不止格里斯伍尔德一个人。一八四九年夏间常与坡见面的里奇蒙记者约翰·丹尼尔也指责坡脾气古怪,损人利己,不讲道德。一八四五年和坡同事几月的布里格斯则说坡谈不上有什么性格,是个卑鄙小人。
  幸亏也有一些仗义执言的人士出来捍卫坡的声誉。如N·P·威理斯就说,一八四四年他和坡结交的一两年中,看到他一贯稳重,勤勉,富有绅士风度,而且以后也没有看见他盛气凌人和心灵堕落。坡的老上司乔治·葛雷姆则说坡是个具有赤子之心的人,温文尔雅,再也没有比他更平易近人的了。他看到别人受伤害,总是通于代人出头,的确是个正人君子。甚至和坡撕破婚约的怀特曼太太也写了一篇答辩,题名《难道坡是道德败坏的人吗?》,痛斥格里斯伍尔德一流的无耻毁谤和捏造,以正视听。
  不管把他说成魔鬼也罢,说成天使也罢,要对他的性格和生活作风做出判断,绝对不能忽视他先天的遗传和后天的境遇,尤其是晚年身心所爱的伤害。
  就以他的酒癖和毒瘾来说吧,他也明知多坎伤身,几度信誓旦旦表示决心戒,然而总是无法摆脱这个诱惑。
  坡幼失怙恃,生性敏感,从小得不到温暖和安全感,慈母的幻想一直萦回在他心头,成为他寻求心灵慰藉的偶像;再加遭磨难,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一二,对他来说,现实世界是不堪忍受的。他只有借助写作和醇酒,以及鸦片。才能在幻想的土地上恣意驰骋。有一次他抱怨说,他的敌人把他的精神错乱归因于他的的嗜酒,而不是把他的嗜酒归因于他的精神错乱。他临死前不久还说过:“我经常沉湎杯中物,但喝酒并没使我感到半点儿乐趣。我不惜生命和名声,不顾理智,一味喝酒,并非追求乐趣,而是竭力逃避令人痛苦的回忆,逃避无法忍受的孤寂,逃避迫在眼睫的大限。”
  话又说回来,他决不是一个梦想家,也决不是一个真正逃避现实的人。从他努力不懈的写作态度上表现出他是讲究现实的。从他那些文学评论文章上,更证明了这点,因为只有保持头脑清醒,才能写出这么多条理清晰,分析透彻的作品。
  在他短短的一生写下的不少作品中,文学评论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当时文坛上,除了詹姆斯·洛威尔之外,几乎无人可与颉颃。洛威尔一向不轻易赞扬别人,却把坡誉为“最有识见、最富哲理的大无畏评论家。”当代文学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也称“坡的文学评论确实是美国文坛上空前的杰作。”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在坡早年当报刊杂志编辑时,为了换取稿费,他也写了许多糟粕,因此至今留存的只是很小一部分精华。
  他一向主张“为艺术而艺术”。他的艺术主张几乎贯串于他的所有作品中,包括诗歌、短篇小说和论文。在这些作品中,他声称“一切艺术的目的是娱乐,不是真理。”他认为“在诗歌中只有创造美——超凡绝尘的美才是引起乐趣的正当途径。音乐是诗歌不可缺少的成分,对诗人力求表现超凡绝尘的美尤其重要。而在故事写作方面,艺术家就不妨力图制造惊险、恐怖和强烈情感的效果。而且每篇作品都应该收到一种效果。”
  他的独创性论文如《写作的哲学》(1846)《诗歌原理》(1850),评论霍桑《古老的故事》,评论朗费罗、柯勒律治、华兹华斯、丁尼生等人的诗歌、以及评论狄更斯《老古玩店》等的作品都显示了他的精辟见解,至今仍被视为文艺批评的曲范之作。
  坡另一部分重要作品是诗歌,虽然流传世上的只有五十首,但他却是举世公认的美国大诗人,他也认为自己主要是个诗人。对他来说,写诗本身不是一种目的,而是表现一股强烈感情,表现美的节奏。他诗兴最旺的时期有两个阶段,一是他同弗吉尼亚结婚前,一是晚年。但他的诗歌范围狭窄,大多表现内心活动,主题除了爱情就是死亡、幻灭和伤悼,调子凄凉,色彩阴暗。他认为只有美和死的紧密结合才能表现诗趣。坡作诗总是力图借用文字的暗喻、音调和意境、内容的含义来打动读者。后世的T.S.艾略特同他在这方面是有共同之处的。法国的象征派诗人则把他的实验大大发展了。可以说他对二十世纪的诗歌创作有很大影响。他的写诗方法带有现代色彩,但作品中也流露出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风格。《乌鸦》一诗经过多次修改,初稿与定稿迥然不同,内容与形式和谐一致,《钟声》一诗情调凄凉,《致海伦》、《献给母亲》、《安娜贝·莉》等诗至情流露,都早有定评,洵为颓废派诗歌的代表作。
  虽然华盛顿·欧文写短篇小说的时间比他早,但是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是美国短篇小说发展史上的开拓者。据E.C.斯丹德曼和J.M.罗伯逊等文艺评论家认为,坡作为短篇小说家,其成就特别值得注意。
  他的短篇小说和诗歌一样,也都不受时间限制。这些作品内容都脱离现实,没有活生生的人物。有些作品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是诗歌。如《艾蕾奥瑙拉》简直就是诗。而且他的短篇小说题材也同样狭窄。后世编选者把他的作品归纳为好几大类,有幻想小说、恐怖小说、死亡小说、复仇及凶杀小说、推理小说等。也有人用另一种方法,分为死亡传奇、旧世界传奇、道德故事、拟科学故事、推理故事等。不管怎么归纳分类,这些作品都是根据爱伦·坡毕生信奉的短篇小说作法创作的。坡再三强调的就是“在短篇小说这种文艺形式里,每一事件,每一描写细节,甚至一字一句都应当收到一定的统一效果,一个预想中的效果,印象主义的效果。”爱伦·坡从强调效果出发,事先选定了他要制造的效果,然后,精心雕琢,拚命堆砌辞藻,进而不厌其烦的描写一个个细节,巧妙的表现了他那永恒的主题:美的幻灭、死亡的恐怖、忧郁的恐怖、对怪异现象的疑惧。大部分作品的中心人物只有两个——坡本人和注定要死或已经亡故的母亲或妻子。不管这个人物叫威廉·威尔逊也好,叫劳德立克·鄂榭也好,都是作者本人的自我写照。甚至那个受尽鄙视的瘸腿侏儒跳蛙,也是坡借以向伤害过他的人报仇雪耻的化身。
  他一生写了六七十篇短篇小说,虽然只写了四五篇推理小说(侦探小说),但是举世公认为推理小说的鼻祖。代表作《毛格街血案》、《玛丽·罗热疑案》、《窃信案》和《金甲虫》都被奉为这类小说的嚆矢,对后世起了很大影响,可以说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的前辈。据研究侦探小说的专家霍华德·海克雷夫特认为,“这个杜宾也是坡的自我理想化身,因为他自幼聪颖异常,处处想表现自己的优越,所以就把杜宾写成具有超人智力、观察入微、料事如神的理想人物,为了衬托他的了不起,又借一个对他无限钦佩、相形见绌的朋友来叙述他的事迹。此外还写了头脑愚钝、动机虽好而屡犯错误的警探作为对比。作案地点一般安排在锁得严严密密的暗室;埋藏赃物罪证则用明显得出人意外的方法;破案过程则用逻辑严谨、设身处地的推理(今称用心理分析学);然后有条不紊的迫使罪犯就范归案;最终再由主人公洋洋自得、滔滔不绝的解释其全过程。这已成为坡写侦探小说的模式。”而这一模式在一百四十年来已为全世界各国侦探小说家况相师法,不少这类作品都是步他后尘,脱不了这个窠臼。甚至被称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作家威基·柯林斯那部名作《月亮宝石》(1868)里的侦探克夫也是在坡的影响下产生的。不过这些都是垃圾。
  坡写的恐怖、惊险故事带有哥特式传奇的色彩。他以绚丽的文笔描绘了文艺昨兴时期的富丽奢华,死亡的苦痛就隐藏在这种富丽奢华中,如《红死魔的面具》,多少与卜伽丘的名著《十日谈》一本黄色小说。开头一段相似,但坡的着眼点在于以死神的舞蹈象征死亡的不可避免。故事的离奇,气氛、色彩的渲染都不愧为大师手笔。就结构而论,这类小说中写得最精彩的当推《丽姬娅》和《鄂榭府崩溃记》,两篇都写了死尸复活,后者曾被列为世界最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全篇毫无主题以外的蔓枝败叶,巨厦、巨厦主人、荒凉的景色、凄冷的秋天都和谐一致,文笔色调与主题也相符,作者以冷漠瑰丽的文笔一气呵成。结构紧凑,气氛阴森。作者把大家置身在深夜的一间房内,起初听到患癫痫病而亡的少女在棺材里醒来的微弱挣扎声,继而听到棺裂磔磔,俄而只见形销骨立的外星人少女披着血迹斑斑的寿衣出现在眼前。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描写固然荒诞无稽,但仍有一股恐怖的魅力紧紧攫住读者。
  说到恐怖魅力,在他写的海洋故事里也很突出,这类小说写法别具一格。《大漩涡底余生记》写一个水手被卷入挪威西部梅尔斯特罗姆大漩涡,《瓶中手稿》写在热带海洋上遇险,碰到鬼船。写得有声有色,活龙活现,险象丛生,引人入胜,但又有科学根据,使人信服。后世出现的航海小说多少有模仿他的痕迹。法国的凡尔纳的作品,英国的威尔斯的早期作品,无一不是在坡这一传统下写成的。
  这种恐怖魅力还贯串在他写的复仇和凶杀一题材的故事里。《泄密的心》和《黑猫》属一个类型,称得上现代的心理描写小说的先驱。这两篇都写得丝丝入扣,读了令人不寒而栗。作者写了杀人犯的犯罪心理及作案过程,但不是一般“凶杀小说”。虽则刻划了良心谴责,但不能列为“道德小说”或“寓言小说”的范畴。因为作者既无唆使人家作奸犯科之心,也无惩恶扬善之意。他只是用夸张的手法表现一种病态心理罢了。收到预期中的恐怖效果才是他的真正目的。《一桶白葡萄酒》和《跳蛙》这两篇写的是复仇,有人认为他自恃才智出众,未获知遇,满腹牢骚,更兼命运不济,呼天不灵,喊地不应,只得借助白日梦——写作,来对一切不公正的势力报复了,所以从这方面来说,这可以说是爱伦·坡不满情绪的自我发泄吧。(根本就没这回事!)
  当然,爱伦·坡的自我描绘最透彻的是《威廉·威尔逊》,不仅威尔逊上学的学校是坡早年的母校,而且生活风格和性格也都是他的自我写照,作者的双重性格刻画得生动极了,他向我们展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斯蒂文生后来模仿过这一手法,写了《马克海姆》和《化身博士》。王尔德受了他这篇作品和《椭圆形画像》的影响,写了《道连·葛雷的画像》都已成为古典名作。(胡说,根本就完全不同的故事嘛!)
  其实,坡对世界各国作家的影响还远远不止以上所举例子。俄国是最早翻译介绍坡作品的,据说在上一世纪四十年代初就有坡作品的俄译本了,俄国作家安德烈也夫就是受他影响很深的一个。在法国,他的影响就更大了,著名颓废派诗人波德莱尔用法文翻译了不少他的小说,文笔优美,风格神似,他的译本是最出色的典范,玛拉末则译了坡的诗歌,他们在坡逝世后都竭力捍卫他的事业,大力宣扬坡的文学成就。如韦莱纳、韩波以及其他象征派诗人都在他作品中得益匪浅。可以说,当时坡在欧洲,尤其是在俄国和法国的名声都比在美国更大,而且大超过其他美国作家。在德国也有不少人研究坡的作品,甚至将他同本国的霍夫曼相提并论。意大利人最初从法译本了解坡的著作,不久就译成本国文字,传诵一时。西班牙大文豪伊巴涅兹在一九一九年甚至说坡是西班牙“精神上和文学上之父”。在拉丁美洲,他的影响也不小。在英国有很多人把坡的文学成就视为英国文学的一部分,有些文学史、小说史甚至因为他祖籍英国而把他当成英国作家来介绍,著名的爱伦·坡专家约翰·英格拉姆就是英国人。此外如丁尼生、斯温伯恩等大诗人都对他深为敬佩。无怪乎有人说,坡不仅是美国的,而且是世界的了。
  爱伦·坡的作品给了世界文坛上这么多作家以重大影响,无庸讳言,他本人也同样受了世界上许多名作家的很大影响。最明显的拜伦、雪莱、柯勒律治、德昆西、司各特、笛福、麦考利、布尔威、狄斯拉里、霍夫曼等文学大师,在他身上都留下不同程度的影响。可以说,他继承了他们的传统,而又有所发挥创造。
  总之,爱伦·坡不仅在美国文学史上,而且在整个英语国家的文学史上,乃至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都是不容忽视的。
还有什么不可以忘记的呢?
1 斯蒂芬·金 生平简介
美国恐怖小说作家中有斯蒂芬·金,就像中国武侠小说作家中有金庸一样,两者都是峰巅人物,其地位是不可替代的。斯蒂芬·金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誉最高、名气 最大的美国小说家,在美国及欧洲,他的名字几乎是妇孺皆知。金的每部小说发行量都在 100万册以上,在80年代美国最畅销的25本书中,他一人便独占7本。自80年 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小说类上斯蒂芬·金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 。因此,他被青年一代奉为“恐怖小说之王”。在1996年的9、10月份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上 ,金的恐怖小说《绿里奇迹》又居第一。
要了解一个作家的作品,应该了解他的生活经历和背景。因为作家的写作常常融入自己的生活经历和独特的感受。
1999年,斯蒂芬·金已创作畅销图书30多部。当年的6月,他不幸遭遇车祸。不久身体康复后,他将自己在心中酝酿已久的非小说类作品——《抚摸恐怖——我的创作生涯》一稿续写完成 并出版。①该书第一次全面讲述了作家的童年、青年、大学和爱情生活以及 神秘的创作经历。这对世界上无数的恐怖小说迷们认识斯蒂芬·金是有所帮助的。
斯蒂芬·金于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他两岁时父亲有一天“出去买烟”,从此 一去不返,后来听说是到刚果当了雇佣军。总之他母亲成了寡妇,为了养家吃尽了苦头。金 从小肥胖异常,姿势可笑,童年时没有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惟一印象深刻的事情,是他5 岁时在铁道边玩耍,眼见一个小伙伴被火车头碾成了肉酱。14岁那年,他在家中阁楼上 发现了一个小箱子,里面是他父亲收藏的一些恐怖小说和科幻作品,金在阅读之余便也舞文 弄墨起来,在缅因州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时还在校刊上发表了几篇习作。毕业后他白天在汽车 修理站工作,晚上写一些神鬼古怪的恐怖小说。他工资菲薄却嗜酒如命,写出来的东西又没 有人要,全家生活拮据,捉襟见肘。为此他通宵难眠,心中的怒火只有在扑向打字机写恐怖 故事时才得以宣泄。可是他买不起稿纸,只能把字打在牛奶发票的背面。
1973年他时来运转,受到了出版商的垂青。他的长篇小说《凯莉》的精装本发行了13000 册,后来又改编成电影。他的名字上了《纽约时报》,被誉为“现代恐怖大师”。他预支了2500元的稿费,从此闭门写作。在以后的日月里,金平均每两年出版一两部小说,作品的发行 量惊人,只有《圣经》可与之相比。到1979年他32岁时,已经成了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 富翁。他不喜欢听家乡电台的迪斯科乐曲,便干脆把电台买了下来,随心所欲地播放他爱听 的摇摆舞曲。
金的作品数量之多、想像力之丰富,对读者来说始终是一个谜。其实他从不冥思苦想,而是靠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来触发灵感。看到垃圾堆的旧冰箱里有只死鸟,他会想像人们发现冰箱里冻死一个孩子时的惊人效果;看到超级市场里一位顾客舔自己的手指,他便设想一个人若 是切割自己的肢体可以忍耐到什么程度,从而写出一个现代鲁滨逊在荒岛上靠吃自己的肢体 充饥的恐怖故事……他小说的魅力不在于描写恐怖,而是用悬念和暗示来激发读者的想像力,以至于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他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 。
斯蒂芬·金对爱伦·坡等恐怖小说的先驱佩服得五体投地,同时也受到现代恐怖电影及电视的启迪。但他的作品之所以受到欢迎,最主要的是他善于把离奇古怪的恐怖故事和城市小镇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给都市的平庸生活带来刺激,从而与人们世纪末的焦虑形成心灵上的共鸣。生活中谁没有恐惧 感?谁不怕死神光临?有的心理学家认为,越是读斯蒂芬·金的小说,越是在精神上经历恐 怖的幻觉或场面,便越能激发出与生俱来的恐惧感。这种理论是否正确姑且不论,但是金的 小说的确反映了人们被恐惧和死亡所缠绕的焦虑心理,而且更把市井平民写成与恐怖的恶魔 搏斗的英雄,使平庸之辈在心理上获得一种虚幻的满足,因此尤其受到追求刺激和幻想的年 轻人的青睐。加上80年代后科幻小说盛极而衰,金的恐怖小说生逢其时,轻而易举地获得 了大量的读者。此外他的每部小说都是好莱坞拍电影的抢手货,也成为驰名世界 的捷径。
尽管对斯蒂芬·金作品的价值向来存有一些非议,甚至有作家对其不屑一顾,但广大读者对他作品的追捧和厚爱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2003年,斯蒂芬·金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终身成就奖”。
斯蒂芬·金的写作技巧与独特的风格是惊人的。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在读他的《黑暗的另一半》时,就像你躺在一张吊床上,吊床两头被不断拉伸,直到吊床的绳子突然断 了,吊床落地,小说的故事也到此结束。金的恐怖故事种类很多,有鬼怪的、分尸的、复 仇的等等,从有形到无形的,其创作无所不包。读他的小说时,你会感到恐怖从字里行间渗出来 , 你抬起头,它会从窗外望进来;你闭上眼,会突然感到下面的椅子在晃动,好像要散架,会 不会有什么锋利的刃在地板下等着你?金有一点和一般畅销小说作家不同,就是他很少和自 己的读者接触,他曾心情复杂地承认:“我不知道喜欢看我小说的都是些什么人。”
斯蒂芬·金主要是创作长篇小说,有10多部已改编为电影。而他创作的近50多篇中、短篇小说同样不俗。短篇小说集《世事无常》是他第三本短篇小说集面世9年后的精品结集,想像力的丰富和恐怖氛围的营造同样折磨读者脆弱的心灵。斯蒂芬·金又一次向世人展 现了他驾驭短篇的创作才华。
斯蒂芬·金现象随其小说的畅销而兴起,甚至已经“由虚构变成了现实”。波士顿的一个女孩子,模 仿《凯莉》中的情节,在厨房里用刀叉杀死了她的母亲;在巴尔的摩,一位妇女边等车边读 金的小说,忽被一流氓调戏,她立即按小说里的描写如法炮制,从兜里掏出水果刀向他猛扑 过去,使他一命呜呼;在佛罗里达州,一个有同性恋癖好的医生死在家中,血肉模糊,墙上 用血写成了“谋杀”二字。金得知后大为光火,认为对凶手应该审判两次:一次判他谋杀罪 ,一次判他剽窃罪,因为凶手杀人留字的方式是从金的小说《闪灵》里学来的。
斯蒂芬·金写了这么多恐怖小说,照理说应该是个胆大包天的硬汉了,其实恰恰相反。他胆小如鼠,并且害怕黑暗,晚上不亮灯就睡不着,“总是害怕自己惊醒过来,感到有一只潮乎乎的手抓住我的脚脖子”。他也很迷信,怕街角的黑猫,怕13这个不祥的数字,如果打字打到第13页,他一定要拚命打下去直打到页码数字吉利为止。不过与鲜血和挖出的内脏相比,他最怕的还是不能写作。他写作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发泄从童年时代起蕴藏在心中的仇恨和愤怒,所以他身不由己,欲罢不能。一旦停止写作,他就会失去理智,“我害怕自己变成疯子”。
他的写字台上放着一个读者寄给他的礼物:一个大玻璃圆球罩着一个张着血盆大嘴的响尾蛇头,每天上午他面对这件礼物写作1500字。他还没有发疯,至少现在还没有。 他是否心理变态或精神失常,心理学家日后自有分晓。不过在我 们看来,在科学技术充分发达的今天,文坛上竟会出现这种近于疯狂的 斯蒂芬·金现象,的确值得深思的。
目前,斯蒂芬·金及全家住在缅因州的一栋古老的房子里,铁门深锁,神秘、阴森、杀气、鬼怪而吓人。也许恐怖作家的生活,本身就带有恐怖之感吧!
还有什么不可以忘记的呢?
.....77你啊是什么都知道啊,还是网上查的啊??
小弟谢过`~
    回答最多的那位朋友`
可以加我的qq402406673  有很多要像你请教```
乜許-錯開ㄋ旳東覀,  皒們蒖旳应该遺忘ㄋ.曲終/亼便散。

回复 #5 qixi77 的帖子

你的这些都是网上查的``~
是个人都可以查到```
     我想让大家说的是对这两个人的看法`~
   还有对他们作品的看法`
不过还是谢谢
乜許-錯開ㄋ旳東覀,  皒們蒖旳应该遺忘ㄋ.曲終/亼便散。
谁可以弄到斯蒂芬·金
   的小说`
请贴上来谢谢
乜許-錯開ㄋ旳東覀,  皒們蒖旳应该遺忘ㄋ.曲終/亼便散。
其实网上的鬼话连篇就挺不错的,你可以看看。
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
  ——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
  这一次是卷土重来
  继“史上最长的奇幻”《黑暗塔》之后,人民文学出版社与上海99读书人又一次共同联手,引进出版了美国恐怖小说家斯蒂芬·金最具代表性的小说集《肖申克的救赎》。这部作品中的名篇《肖申克的救赎》曾在1995年被搬上银幕,被许多人称为“电影史上最完美影片”。与此同时,上海译文出版社也推出这位小说家的另一部作品《尸骨袋》——一部对他获得2003年终身成就奖起过关键作用的书。此外,《手机》的出版也列入计划当中。
  斯蒂芬·金素有恐怖小说大师之称,迄今为止,他写过200多部短篇和40部新书,有超过70部电影与电视作品取材于他的作品,可算是图书界与影视界的双料红人。不过,这位西方畅销书作家在中国的出版路并不平坦。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珠海、大众文艺等四五家出版社都曾充满信心地引进过他的作品,甚至放言“要让斯蒂芬·金在中国像在美国一样畅销”。但是市场反应一直平平,一度还沦为打折的地摊书。但此次大规模引进斯蒂芬·金作品的责任编辑吴娟娟仍表示出对出版前景的信心。她认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人们对西方的想象更接近西德尼·谢尔顿的小说。《魔戒》、《哈利·波特》等悬疑作品还没有大规模引进。现在,这类小说已经培养了大批读者,而且斯蒂芬·金的更多影视改编作品大家已经耳熟能详。
  据她介绍,《肖申克的救赎》一书是作家1982年的中篇作品集,英文原版书名叫《不同的季节》,是作家按春夏秋冬四季讲出的四个故事。《肖申克的救赎》是春天的故事,其他还有《纳粹高徒》、《尸体》、《呼—吸—呼—吸》等。用斯蒂芬·金自己的说法,它们分别讲述的是“关于一个很特别的越狱犯、一个老人和一个男孩被困在一种相互寄生的关系中,四个乡下小孩的发现之旅以及年轻女人决定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生下小孩的恐怖故事。”其中《纳粹高徒》堪称全书最“恐怖”的一篇。从故事中两个邪恶灵魂的互相依存、互相吞食、互相毁灭也可看出斯蒂芬·金的恐怖功力绝非只限于具体的恶魔怪兽之流;《尸体》被视为斯蒂芬·金最具自传色彩的作品,可以算是一篇成长小说。故事主人公正是一个以撰写恐怖作品成名的作家,其自述的人生经历与家庭状况及现实世界的斯蒂芬·金十分接近。《肖申克的救赎》中文简体字版采用的是台湾远流出版社的翻译版本,该书的台湾版译名更接近原书,叫《四季奇谭》。
  对于这个集子,斯蒂芬·金自称,“我花在上面的精力比任何一本书都多。”“也许一生再也不会出版另一本完全相同的书了。”该书英文版一经推出,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冠军之位,当年在美国狂销28万册。其中,影片《肖申克的救赎》获得奥斯卡奖七项提名,最后惜败于《阿甘正传》,令许多影迷至今耿耿于怀。
  随着斯蒂芬·金作品的集中到来,人民文学出版社也加紧了斯蒂芬·金《黑暗塔》系列7部的出版进程。其中第1部《枪侠》和第二部《三张牌》已于今年4月出版上市,第三部《荒原》也将在本月中旬上市。
  孙小宁F107
  
  斯蒂芬·金送去洗衣单出版,也会卖上钱
  斯蒂芬·金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自小迷恋故事。1970年从缅因州州立大学毕业后醉心写作,一度住在拖车里,饱受贫困之苦。但他很快以一部小说《嘉丽》一展才华,从此顺风顺水地收获着作为畅销作家的名与利。
  斯蒂芬·金的主要成名时代是上个世纪80年代。据说,美国最畅销的25本书中,他一人独占7本。创作恐怖小说使他由一个工资微薄的高中教师一跃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据英国一位作家称,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就可能是斯蒂芬·金的小说。斯蒂芬·金在《肖申克的救赎》后记中也说,“人们说我小说的受欢迎程度,已经到了即使我想拿送洗衣物单去出版都成。”
  虽然看起来是出版商的摇钱树,但斯蒂芬·金也曾给出版商制造过噩梦。2000年3月,他与一家公司合作,在网上出版了一本短篇小说《子弹骑手》,24小时后,约40万读者下载了66页的惊险小说。之后,他又在网站连载电子版新作《工厂》,要求读者每下载一个章节就“自愿地”付出一美元。但这样的要求对网络读者来说,很难达成一致,这才结束了一场令纸质出版商心惊肉跳的游戏。
  虽然一直享有惊悚小说大师的美誉,但斯蒂芬·金的内心始终没有摆脱焦虑的困扰。他的中学校长曾当头棒喝他的写作是浪费才华,美国严肃文学界也对他不理不睬,直到2003年,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才宣布授予他终身成就奖。这意味着他将站在美国文豪索尔·贝娄、菲利普·罗斯、阿瑟·米勒站过的领奖台上。美国严肃文学界自然舆论大哗,一辈子宣扬“西方正典”的耶鲁大学教授哈罗德·布鲁姆直斥这是“可怕的错误”,文学评论家列夫·格罗斯曼则大力声援斯蒂芬·金,认为“斯蒂芬·金的努力不但是诚恳的,而且是勇敢的。”面对掌声与石头,斯蒂芬·金还是接下了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的英雄帖,他不仅抱病出席,还花了七万多美元,大手笔包下六张桌子,邀请好友出席,并诚恳呼吁“在所谓‘通俗小说’与所谓‘严肃文学’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 孙小宁F107
  
  斯蒂芬·金电影十爱
  经常有人问我最喜欢的改编作品是哪几部,好吧,既然现在流行排行榜,我就列出我喜欢的前十部:
  《绿里》亦庄亦谐,扣人心弦。很少有电影能改编得与原著同样精彩,这一部做到了。
  《同仇敌忾》根据我的一部小说集《不同的季节》中的故事改编。我认为这是罗·雷纳(另有名作《银翼杀手》导演最棒的、最震撼人心的作品。
  《世纪风暴》是的,我知道,这只是部电视剧,编剧就是我自己。但它拥有小说般的张力以及错综复杂的人物。
  《肖申克的救赎》一切都很完美,除了费解的片名,这得怨我。弗兰克·德拉帮特专营世界上最狭窄的类型片:斯蒂芬·金式的监狱片。要真是这样,而且都能像《绿里》和《救赎》那样棒的话,我没准今后就写监狱小说了。
  《厄光》詹·德·邦特(《生死时速》的导演)的摄影非常出色。后来成为奥立弗·斯通夫人的迪·瓦蕾丝的表演也是奥斯卡大奖级水平的。
  《危情十日》这部影片拥有威·威戈德曼自《虎豹小霸王》以后最好的剧本,还有凯茜·贝茨令人叹为观止的表演。如果有什么瑕疵的话,就是没有很好地解释作家保罗赖以自救的精神力量——想像力。
  《大看台》加里·辛尼斯(《阿甘正传》中的丹上尉)演活了一个地道的美国人。
  《神奇杜莉丝》凯茜·贝茨再次显示了她超凡的演技。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泰勒·海克夫的导演。你一定得看两遍这部电影,而且得在电影院里看,才能完全领会导演对光色的运用之妙。
  《克里斯汀》这是部越看越好看的电影。每一遍都更有趣,更吓人。何况还有令人惊心动魄的音乐。
  《宠物墓地》这次又是我写的剧本,评论家恨透了它,“硬邦邦”,他们说。其实《宠物墓地》完成了它所有的任务——吓倒观众。

绿里(和原作一模一样的电影献给你!)

第一集   
第二集

第三集
第四集

第五集

第六集

第七集

第八集

回复 #14 就是这样爱你 的帖子

喔``
   我就不说感谢的话了`
但是我更想看文字`~
           我喜欢他的文字而不是电影``
   特别是小说集《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我现在买不到``
所以希望你可以找到```谢谢
乜許-錯開ㄋ旳東覀,  皒們蒖旳应该遺忘ㄋ.曲終/亼便散。
发新话题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预览帖子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